5歲幼兒免學費 8/1上路

更新日期:2011/03/14 13: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4日電)行政院「12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會」今天通過,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自100學年度(民國100年8月1日)起,將補助對象擴展至全國全體5歲幼兒。

  總統馬英九於今年元旦文告宣示,今年啟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從高職做起,預定民國103年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大部分免試入學。今年實施5歲幼兒入學免學費,未來視財政,逐步延伸到4歲到3歲。

  為落實總統元旦文告,行政院成立12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會,由行政院長吳敦義擔任召集人,上午召開首次會議,審議通過「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及「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修正案」,教育部將於函報行政院核定後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

  新聞局會後發布新聞稿表示,高中職免學費方案秉持「分階段逐步實施」、「先從高職做起」、「預定103學年度(103年8月1日)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及「已有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擇優適用」原則。

  新聞稿指出,100至102學年度推動有條件的「高職免學費」、「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103學年度起推動全面「高中職免學費」,希望能培育符合產業需求的基層技術人才並營造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教育環境。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修正案方面,新聞稿表示,教育部與內政部於99年9月1日發布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依規劃,99學年度以離島及原住民鄉鎮市全體5歲幼兒為實施對象;100學年度進一步擴大到一般地區家戶年所得新台幣110萬元以下家庭的5歲幼兒。

  不過,新聞稿指出,為具體實踐馬總統學前教育政策,減輕新生家庭年輕父母經濟負擔,這次會議討論通過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自100學年度(100年8月1日)起,將補助對象擴展至全國全體5歲幼兒。1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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